钦州仲裁委员会依法受理国内及涉外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具体受案范围包括货物买卖及商品房买卖、建筑工程施工及安装、加工承揽、货物运输、供用电及供用水、仓储保管、财产租赁、、银行借款及民间借款、联营、行纪、居间、土地使用权转让及抵押、房屋拆迁、商标、专利、证券、期货、著作权、技术等合同纠纷以及涉外经济贸易、运输和海事中发生的纠纷,等等。
劳动合同纠纷和婚姻、收养、监护、抚养、继承等属于人身关系的争议,行政争议以及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承包合同纠纷不属于钦州仲裁委员会的受案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