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挥仲裁快捷、高效的特点,服务“一带一路”国家战略计划,我会秘书处经与多方沟通洽谈,以及在征求钦州市政府、市外事侨务办公室的同意后,于2017年8月8日授权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代表孙立先生(中国钦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吉尔吉斯斯坦中国新疆企业社团联合会副会长)与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仲裁法庭主席Шамарал Мaйчиев在吉尔吉斯斯坦工商会仲裁法庭会议室正式签署《国际仲裁合作意向书》。
这标志着钦州仲裁委员会的第一个国际仲裁合作协议签署、生效,同时这也是中国与吉尔吉斯斯坦的第一个仲裁合作协议。钦州仲裁委员会在国际化的道路上已迈出坚实的第一步,接下来我们将遵照协议进行仲裁员的互聘工作。我们坚信并坚持在今后的征程中,将一如既往秉持做仲裁法意义上的与国际接轨的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