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8日,钦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沈小军、钦州市法制办公室主任韦猛忠和钦州仲裁委员会、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的相关领导以及部分物业企业、房地产企业代表在钦州市蓬莱大道100号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区举行揭牌仪式暨仲裁工作座谈会,宣布成立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仲裁中心。该中心主要受理解决房地产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以及建设工程各方的各类纠纷房地产业(含物业管理)和建设工程行业的各类纠纷。
在座谈会上,市住建委主任沈小军指出,仲裁在处理纠纷上有其独特的优势,中心各成员单位应该互相配合,尽量引导当事人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参会人员也对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仲裁中心的运行和发展纷纷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最后,会议在热烈、轻松的气氛中圆满结束。
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仲裁中心办公地点设在钦州市蓬莱大道100号天和府邸钦州市房地产业协会办公室,由市住建委、市法制办、钦州仲裁委员会、钦州房地产业协会、钦州市建筑业联合会等单位委派专业人员组成,负责相关行业法律法规宣传、纠纷调解仲裁业务培训和拓展、提供专业技术咨询等,纠纷调解及仲裁由钦州仲裁委员会负责。
由于仲裁方式能高效、快捷、灵活、便民,依法解决当事人的矛盾纠纷,仲裁裁决不仅在法院具有执行力,而且仲裁可按照当事人意愿自行决定纠纷处理的方式、程序。同时,仲裁实行“一裁终局”,极大地节约纠纷当事人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因此,成立钦州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纠纷调解仲裁中心是将行政手段与仲裁手段相结合,为解决我市房地产业和建设工程行业纠纷提供了新的途径。